优惠政策 入孵标准 入驻流程 入孵申请 管理办法 |
√ 提供最高3年免租金办公场地
√ 水、电、网、空调只收取成本费
√ 免费提供办公家具、公共服务设施
√ 3000万元创业投资天使基金专项资助
√ 12人创业导师团队提供专业辅导与服务
√ 工商注册、账务代理、立项等1对1服务
√ 配套法律、融资、技术、人力等专业服务
√ 惠企政策、惠企活动实时推送、及时对接
√ 众创空间-孵化器-加速器-产业园全链服务
1、初创期中小型科技企业、电子商务企业
√ 企业注册地应在亿九科技所属区域内
√ 办公场所应当在亿九科技所属场地内
2、科技成果、自主研发项目
√ 研发的项目知识产权界定清晰,无纠纷
√ 研发、生产的项目应符合国家战略新兴产业的发展导向
√ 符合国家节能减排标准
√ 研发、生产符合环保要求
3、拥有项目,准备组建公司的团队
√ 团队具有开拓创新精神
√ 具有较强的开发能力、良好的经营管理和市场开拓能力
入 驻 流 程
1、咨 询 登 记:项目咨询,填写意向入孵项目咨询登记表,或通过官网【入孵申请】线上提报。
2、申 请 准 备:填写入孵申请表、创业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报告、员工花名册。
3、初 步 评 审:提交入孵申请材料,由孵化器进行初步审批、指导修正等,符合要求的通知评审。
4、集 中 路 演:申请人携路演材料参加孵化器集中评审,由孵化器邀请县人社、科技等部门领导及创业导师共同对意向入孵项目评审。
5、工 商 设 立:项目评审后通知企业(项目)提供办理工商设立的相关材料,协助其办理相关手续。
6、通 知 入 驻:孵化器调整好房间,通知企业入驻。
7、手 续 办 理:一对一办理入驻手续,签订《入孵协议》、《租赁合同》、《消防安全责任书》等
8、缴 纳 押 金:企业到财务部缴纳房间及办公家具押金,凭押金条入驻,若企业在孵期间严格遵守管理规定,退出时将全额退还保证金。
9、文 件 发 放:向入驻企业发放入孵企业管理办法、量化评估标准等文件。
10、信 息 录 入:企业信息录入孵化器管理系统,相关资料备份,并归入企业档案库。
11、企 业 管 理:入孵企业坚持每天在前台考勤,按月、按季度上报经营数据,考勤、数据等纳入企业季度及年底评优依据。
文件大小不超过5M
第一条 总则
为规范金沙集团1862成色及入孵企业的管理,促进园区健康发展,提高创业成功率,根据国家法律政策及孵化器有关规定,制定本标准。
第二条 评估标准
1、孵化企业签署入驻协议即获孵化标准分100分,经本标准评估考核,80分合格,70分警告整改,60分以下退出孵化器。
2、一年内分值不低于80分,第二年恢复标准分100分。
3、孵化器根据孵化企业考核得分情况每年年底评选优秀入孵企业,每家企业给予500-1000元的现金奖励。
第三条 评估内容
1、孵化企业入驻孵化器后应积极开展业务,项目签约后月出勤未达20天的入孵企业,孵化器有权对其办公室进行调整,孵化器管理办公室负责考勤,以考勤机信息为准。如考勤少1天扣标准分1分,月考勤不满10天扣除保证金/押金200元,不满20天扣除保证金/押金100元。
2、孵化企业不得擅自对办公区域进行装修改造,在不影响办公室结构的情况下,需向孵化器写出书面报告,待批准后方可建设。不向孵化器请示或已请示但未经允许私自搭建的,限期撤除,扣除标准分30分并罚款300元,拒不整改的劝退孵化器。
3、孵化企业工作人员离开孵化器,应关好门窗,关闭电灯、电脑、空调等电源,下雨时要及时关闭门窗,如发现未关闭者,第一次说服教育,以后每发现一次扣除标准分5分并罚款50元。
4、孵化企业不得私自接拉电源,不听劝阻私自连接者,如有发现,一次扣除标准分5分罚款50元,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后果自负。
5、孵化企业人员要爱护门窗、天花板、墙壁、插座、灯具,网线、桌椅,发现人为损坏,扣除标准分10分并照价赔偿。
6、孵化企业应爱护办公及孵化器公共基础设施,按照指定位置停放车辆,如有违反扣除标准分5分,如有损坏公共设施照价赔偿并扣除标准分20分。自行车、机动车下班后要车随人走,否则丢失后自己承担损失。
7、孵化企业工作人员有义务维护公共区域环境卫生,养成和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,不得随地吐痰、吸烟、乱丢纸屑、烟蒂,乱倒茶叶渣,发现一次扣除标准分2分。
8、孵化企业工作人员切记不得从窗口向外抛洒饮料瓶、果皮等垃圾,以防砸坏花卉、车辆,砸伤行人。违反本条规定者,罚款100元。砸伤行人、砸坏车辆、自行与对方协商处理。
9、孵化企业人员不得在办公室大声喧哗,以免影响他人办公;不得吵架,不得打架斗殴。违反本条规定的,罚款200元,情节严重、出现恶性事件,交司法机关处理。
10、孵化企业人员不得在办公室内饮酒、打麻将,不得留宿,违反本条规定中的一项,扣除标准分10分罚款100元,情节严重的,交司法机关处理。
11、未经孵化器办公室批准,孵化企业不得改变网络拓扑结构,网络设备布置,服务器、路由器配置和网络参数。 不得进入未经许可的计算机系统,更改系统信息和用户数据。 如有违反扣除标准分10分,扣除保证金/押金200元,情节严重的,交司法机关处理。
12、公司局域网上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技术侵占用户合法利益,不得制作、复制和传播妨害公司稳定的有关信息。不得在微信群里传播暴力、淫秽性信息, 如有违反扣除标准分5分扣除保证金/押金50元。
13、员工不得带儿童上班,凡不遵守本办法私自带儿童上班者,出现安全事故后果自负。
14、孵化企业应服从孵化器管理,支持、协助、配合孵化器管理机构开展各种创业服务工作,积极参加孵化器安排的各种会议、各项活动,不得无故缺席。如有违反扣除标准分5分扣除保证金/押金50元。
15、入孵企业之间不得自行调换房间,本企业不用房间时,应将房间交给孵化器,不得交给其他入孵企业使用,一经发现劝退孵化器。
16、孵化企业根据孵化器要求,应按月、按季、按年向孵化器如实填报不涉及商业机密的报表和统计数据。每拖欠一周扣除标准分2分。
17、孵化企业应按时交纳各项管理费用,不得拖欠,每拖欠一周扣除标准分5分。
18、入孵企业向外搬运物品,必须申请保安检查登记后,在保安的看护下,搬运出孵化器。私自将孵化器资产搬出孵化器者,将处以被搬出资产价值3倍的罚款,情节严重的,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
19、对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入孵企业,责令其整改无效者,孵化器有权终止孵化合同,停止相关扶持政策和服务,劝其退出孵化器:
(一)违反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和政策,从事非法活动;
(二)超出规定的业务范围,从事国家明令禁止的商务活动;
(三)隐瞒真实情况,弄虚作假;
(四)违反孵化器规章制度,经指出仍不予以改正;
(五)入驻一个月没有开展科研或经营活动;
(六)没有能够在孵化器正常开展工作;
(七)没有按规定缴纳应交的服务费用;
(八)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者。
第四条:本办法由孵化器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|